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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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19:04
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刑事拘留的通常不能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刑事拘留当事人的,通常都是因为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是有可能会再次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所以办案机关不会同意取保候审。一、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一般不能再次取保。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能反复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被刑事拘留,在取保候审时交的保证金通常也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