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古代重视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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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6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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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4 23:46
用得着说那么多废话吗。一句话。稳定天下。长治久安。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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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4 23:46
稳定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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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4 23:47
1、大力提高广大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对全社会的道德感召作用。
领导干部在公共行政领域表现为行政伦理观。行政伦理观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行政中关于行政伦理价值追求的总体观念。
2、中国历代统治者对"民惟邦本"的认识对当前具有警世作用,这种思想要求统治者集团在*上谨慎从事,不能漠视民众的利益和要求,在表面上似乎和我们提出的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作主是一致的。但是民本和民主貌合则神离。因为民主与*是相互对立的,而民本和*则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民本所倡导�"重民""爱民"与神化君主、君权如同硬币的两面,一方面要求君主尊天敬德爱民,一方面要求臣民的驯化、绝对服从,"亲亲尊尊"。把优良的社会生活寄托于圣王明君,对暴君苛政恶之越深,对圣王明主也就爱之越深。[ ](P70-72)民本思想的前提是"明主",本质是人治,而民主思想的前提则是法治。
法治是现代文明进步的基本标志,是全球公认的理想治国方略,关于它的概念和内涵学术界从各种角度出发有各样解说,一般而言,法治是指一种与人治这种治国主张相对的前提下提出的治国方略或被治理的国家所处于的状态。亚里士多德认�"法治应包括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P199)人治认为,人类社会群体中有极少数人是圣人贤哲,其智慧超群、品德出众,应当赋予这些人以至上的权力,由他们完全根据其个人的判断来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法治优越于人治之处在于:第一,法律决策优于一人决策,不受感情等因素影响。第二,能够防止个人专断和*。第三,法治是民主的基石,没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民主就没有保障。
3、由于依法治国(法治)包含了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的两层含义。因此当前论及德治与法治关系时,在目的性价值层面应强调法律至上,过分推崇道德,有造成道德化法律最终导致人治的危险。法治和德治只是在工具性价值层面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普遍的守法),这是法治的工具性价值,要求人们遵守法律这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治的工具性价值是由法的工具性派生出的。人类历史上有大量建立在人治基础上的法律制度,法制并不必然排斥人治现象。例如,我国古代法家所谓的"法治"实际是从工具意义上讲的,相当于现代所谓法制的内涵和外延。
良法则是对法治的目的性价值要求,即这种法必须包含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秩序、发展等价值因素。因此从法治的目的上来讲,要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法律至上就是指法律的规范作用、强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当权力的运作和法律运行相悖时,权力应让位于法律;当道德、*规定和法律相悖时,应以法律规范为准;当法有明文规定时,不得违背法律;当法无明文规定时,不得违背法理。从立法上讲,要建立民主、科学、合理的立法程序,充分体现道德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建构一个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从行政执法上讲,*要依法行政,尊重民权,接受监督。从司法上讲,要保证司法独立,确保司法公正。从法律文化上讲,要有先进的法学理论,公民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法治的本质是*公权力的滥用。
当前论及德治与法治关系时,在目的性价值层面应强调法律至上,过分推崇道德,有造成道德化法律最终导致人治的危险。所谓道德化法律是指一个社会系统在规范选择中以道德为本位,并将法律纳入基本道德规范系统中的现象。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特征就是道德化法律,即礼法关系,其基本走向是以礼化法,即法律儒家化。而西方社会法律与道德关系恰恰相反,是法律化道德。[ ](P156)即在目的性价值层面强调以法律为准,设计一种和法治精神相适应的道德。市场经济带给中国的必然是社会的交流开放、文化的多元创造、*的自由民主,因此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规范只能以法律为本位。这符合当今世界权力多元化与社会化的趋势。中国要在地球村里作平等的村民,不在全球化的巨潮中失去"球籍",不能回避权力多元化、社会化和世界多极化的历史潮流,应当大步革新*、振兴经济,适应全球化的趋势。法治现代化的过程本质是传统道德价值扬弃的过程,其表现为以法治推动道德价值的重建,每个时代均将该时代至关重要的道德法律化。例如,当前市场经济特定的道德需求要求立法者将有关市场伦理(如诚实信用等)、职业伦理和公共道德的内容法律化。
在目的性价值层面强调以法律为准,并不是无视或忽视道德的作用。事实上没有人否认法律中包含着道德价值追求。法必须以道德为价值取向,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势必会蜕变为立法者的专横任意。当前在探讨法治和德治关系,大都是从法律与道德都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即社会规范)这个前提下进行的,即法治和德治只是在工具性价值层面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治和德治作为法学和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各具有多层含义,在工具性价值层面,"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并列,"以法治国"(rule by law)主要是工具意义上的依法治国(rule of law),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不是同一层次的,现实中不加区别的相提并论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追问这是是包含利弊了吗?
为什么中国古代重视公法?
用得着说那么多废话吗。一句话。稳定天下。长治久安。无语
为什么中国古代重视公法?公法有什么利弊?
法家思想体现了中国最早的系统法学观念,也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古代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名义上都是崇尚儒家,其实本质还是用的是法家思想,所谓“儒学为表,法学为骨”。这些公法利弊是:这些法律建立了一整套都会社会秩序,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对于现在社会法律的制定,建...
公法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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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说明合同的效力很早就被人们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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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是什么?
其二.国家权力的发达也导致中国传统法律”公法化"和“刑法化”。8法的体系具有封闭性。四千年来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虽经历了几次较大的变化发展,但相互间的转承关系仍十分明显,特别是从西周开始,传统中国的法律体系在历史渊源、结构形态、观念术语以及精神原则上,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诚可谓沿革清晰。封闭...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详细 最好论文!
因为,公私法划分的基础在于承认个人与国家的对立存在并重视个人的独立性及其利益,只要国家存在,这一基础就不会消失;再者,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两类不同性质的审判机关和两类不同性质的诉讼程序,而目前这种司法体制及诉讼途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没有改变。 三、公法与私法划分...
中国古代的管理思想是什么?
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管理国家,儒家思想主要讲的是“仁”和“礼”,所以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礼”。 一 中国传统的管理思想,分为宏观管理的治国学和微观管理的洽生学。治国学适应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需要,包括财政赋税管 理、人口田制管理、市场管理、货币管理、漕运驿递管理、国家行政 管理等方面。治...
中国封建社会性质与西方封建社会性质有什么不同
这套规范,本质上是属于私法范畴内的东西,它们不能与现代国家的那种公共法律混为一谈,现代意义上的公法在中世纪的欧洲几乎完全不存在。故有学者称“在封建国家里,私法取代了公法的地位”。对此威尔斯作了这样的补充:“更确切地说是公法沦丧并消失了,而私法则来填补了这个真空;公共责任变成了私下的义务。”[1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