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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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8:48
合同二年公司毁约员工补偿肯定是要给的,对于用人单位在无过错的情况之下而辞退了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如果拒绝支付,劳动者也是有权利向劳动部门举报。
一、合同二年公司毁约员工补偿要给吗?
用人单位毁约是需要支付员工补偿的。
1、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是要向劳动者支付经经赔偿金的,赔偿金计算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你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版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用人单位不应支付情形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辞职导致劳动合同违约会怎么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辞职是不用承担违约金的。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经济补偿金的给予一般是在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的情况之下才会支付的费用,只要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就必须要支付,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还有工作的收入来进行支付,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