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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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22:20
是不是工伤,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不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其核心是“工作原因”。具体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提起工伤认定程序有点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但《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的相关法规对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赔偿金额是法定的。
如果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册等,最好先确认清楚后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再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自申请被受理之日起正常情况2-3个月有结果),记住一点,以用人单位名义申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者本人在一年内。
其次是在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这个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治疗终结后申请做鉴定,正常情况下看自材料递交后60日内有结果。
第三是拿到伤残等级后计算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对赔偿都作出了明确的的规定,只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仲裁、工伤认定处的对这一块的政策都比律师还熟悉,而且是免费的(当然,你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请个律师,让律师再从赔偿款里提走一大笔)。
就你问的这个问题而言,认定工伤没什么大问题,但做劳动能力鉴定是否能达到级别,只能看治疗后恢复过程中会不会出现意外了。
至于说厂里说只报销医药费,受伤休息期间没工资肯定是不对的。 一般来说,只要认定了工伤(也就是有认定工伤决定书)并拿到等级鉴定文件后,根据级别,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有: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伤残辅助器具费、停薪留职期间工资、护理费、残疾待遇等。其中,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用、挂号费、住院伙食补贴、符合条件的转外地治疗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伤残待遇根据伤残鉴定程序的评定结果不同而有所不同: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支付标准,以社保部门核定的为准。
个人观点,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22:20
应该有工资的。但要有劳务合同,劳动局会出面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22:13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期内工资要照发。单位如果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要求老板支付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