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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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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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3 12:29
宜都市审计局基于其职能,设有以下六个主要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包括组织重要会议、起草文件,管理文书、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等行政工作,以及机要、档案、信息、保卫、信访等事务。负责审计计划、统计、质量、法规复核,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和财务工作。此外,办公室还负责上传下达、情况综合、机关文明创建、社会治安和社区活动,以及接待和考勤管理工作,并编写大事记和提供审计资料,协调内外关系。
行政事业审计科: 主要审计市级财政与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包括政府相关机构、法院、检察院、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此外,还负责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福利资金、救灾救济、扶贫开发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财政金融审计科: 专注于市级预算执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市级金库资金收支,以及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务审计。同时审计乡级财政和专项财政资金,以及接受上级授权的审计任务。
农林水审计科: 负责审计农林水利、环保资源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以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审计。此外,还会进行专项审计和调查。
政府投资审计科: 主要负责市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市内其他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行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指导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并开展投资效益审计。
复核审理科: 负责全市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工作,研究财经审计法规,提出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议,审核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理审计项目,检查项目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报告,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以及组织审计听证会和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