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30分钟以上可以视为旷工半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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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5:12
工作中,旷工就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网友咨询:
迟到30分钟以上可以视为旷工吗?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为了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和劳动行为,常常会制定相关的考勤管理制度。一些公司甚至在员工手册或劳动纪律文件中规定“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算旷工半天”,这种规定放大了劳动者的违纪情节,有失合理性。劳动者迟到或早退30分钟,即使认定其构成旷工,也只能认定为旷工30分钟,而不能直接放大认定为旷工半天。
律师补充:
旷工是属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依照该规章制度给予劳动者警告等处罚;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单位可以选择单方面辞退该劳动者。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用人单位不能对职工处以罚款。当然,如果员工的旷工行为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但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用人单位不予批准,包括劳动者家人生病、去世、结婚、疫情封控等原因请假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等情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