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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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0:49
当行为人实施金融诈骗犯罪,诈骗的财物及其产生的收益在案发后被扣押或冻结时,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这些财物的所有权清晰明确,应直接归还给被诈骗的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通常会根据被害人被骗金额占扣押财物总额的比例进行分割,按比例发还给受害者。
2. 若诈骗者用诈骗财物偿还个人债务或贷款等,若对方明知这些财物来自诈骗行为而收取,那么这部分财产将被认定为恶意取得,应当追缴回原主。然而,如果对方是善意不知情的接收者,这部分财产则不会被追缴。
3. 对于多次实施诈骗并用后次诈骗所得偿还前次的案例,计算诈骗财物总额时,应扣除案发前已归还的部分,仅以实际取得的数额为准。在量刑时,诈骗者的多次行为会被视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