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2: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1 04:46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了抢救费用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
黑龙江庆元律事务所乔立超律师解答:
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黑龙江庆元律事务所乔立超律师解析: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具体是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乔立超律师简介
乔立超律师,黑龙江庆元律师事务所,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