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在房屋征收中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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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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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1:05
根据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政策,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对象仅指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包括房屋承租人。但房屋承租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1)政府直管房屋。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的,承租人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可按相关规定购买原承租房,由实施单位对购房人给予补偿;房屋产权人不同意出售承租房的,实行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非住宅实施改造的,原则上实行产权调换,确无条件实行产权调换的,实行货币补偿。对由政府部门分配承租的直管公有非住宅,货币补偿费总额由房屋产权人和承租人按5∶5的比例分配,终止租赁关系;对政府部门采取招租、议租、竞租等方式,按《房屋租赁合同》管理的直管公有非住宅,依照合同约定办理。
(2)单位自管房屋。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或租赁协议约定处理,经单位同意也可参照政府直管房屋处理。(3)市场租赁房屋。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承租人可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