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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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6:44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有外遇,因外遇而提出离婚的,其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以其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双方协商各自清偿的份额,双方可以协商有外遇的一方多偿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