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2:1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6 13:16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确保造价合理并有效控制,维护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涵盖从项目立项至竣工的全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税费以及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项目投资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本办法的核心,它涵盖了多个环节:首先,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编制和审核;其次,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接着,工程计量与付款管理;还包括工程索赔处理、变更签证、结算与决算的办理,以及与造价确定和控制相关的其他活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的造价监督管理,可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执行具体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造价监管,而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执行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保障。专业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领域内负责专业工程造价的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则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及竣工决算的评价与审查,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和效益最大化。同时,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在行业内发挥自律和服务协调作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