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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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12:09
水利部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在第六章中详细规定了监控结果的运用。当系统检测到疑点信息时(第十八条),会通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预警,即时发出警示,促使相关单位立即进行纠正,以确保财务流程的准确性。
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动态监控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第十九条)。例如,可能会暂停上报该单位的用款计划,驳回其直接支付申请,甚至通知代理银行暂停授权支付业务,以此来控制资金的支出,直到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后,才会恢复相关业务的办理。
每季度结束后,财务司会汇总所有监控结果,经过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的审议,形成通报(第二十条),这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反馈,将直接影响考核结果。在预算执行考核时(第二十一条),动态监控的结果会被视为资金安全考核的关键内容,依据《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评分,并据此实施奖惩措施。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动态监控中发现可能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第二十二条),会按照《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财务纪律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2012年12月,水利部以水财务〔2012〕499号印发《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动态监控职责、监控手段和方式、监控内容、监控程序、监控结果运用、附则7章2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