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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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13:26
1.连带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2.按份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为按份保证。 1.连带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各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债务,每个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在保证债务未全部清偿前,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都不能免除。连带保证的各保证人虽向债权人负连带保证责任,但在保证人内部之间仍依一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连带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各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保证份额,依共同保证人之间的约定而定;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视为各保证人平均分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