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招标后不按合同履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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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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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4 23:37
在当前社会中,许多项目都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决定参与方,并据此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如果招标后不按合同履行的,该怎么处理呢?
网友咨询:
民法典中招标后不按合同履行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招标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律师补充:
招投标流程有:
1、首先招标人需要确定招标方式,然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自行或委托代理公司代理招标并备案;
2、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者邀请不少于3家单位投标;
3、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并向投标人发放,投标人获取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填报,并完成后转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接收后,及时确定合格投标人,并向合格投标人发送资格预审通知书,投标人需要及时确认并回复给招标人;
4、招标人仔细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文件应符合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后,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并一同向有关部门备案,需要注意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所注明的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15天,否则重新发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