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英湖南重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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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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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2 04:19
刘剑英,男,汉族,1953年3月出生于湖南武冈,持有大学专科学历。他于1969年1月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作为武冈县城西公社的知青,后转为湖南省汽制厂的工人和子弟学校教师。
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他在邵阳师专继续深造,毕业后进入了仕途,担任邵阳市东区党委办干部。此后,他的职位逐步提升,先后担任副主任、小西湖办事处党委书记兼主任,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以及市政协办公室的秘书科科长和副主任。
1991年12月,刘剑英成为新邵县委副书记,并在1993年5月进一步升任新邵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副县长。1995年8月,他转任绥宁县委书记,随后在1998年1月和同年3月分别兼任邵阳市政府副市长和专任副市长。2000年8月,他的工作范围扩展至常德,担任市政府副市长。
自2006年9月至2011年9月,刘剑英在常德的职务是市委常委和市纪委书记,连续担任了两届市委委员和第五届市纪委委员。这段时期,他在常德市的政坛上扮演了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