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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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8:16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是可能会判离婚的。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结束婚姻关系。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共识,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结束。一、起诉离婚一方不来会判离婚吗?
如果原告不到庭的,人民法院会按撤诉处理。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诉讼离婚是结束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 对于离婚案件,双方必须在法庭上出席民事审判。有时被告人认为,除非出庭,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作出判决,从而想逃避法律责任。但这种想法明显是不理智的,法院是可以按缺席判决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