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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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房产租赁税作为国家的一种税收,应当由当地税务机关依法征收;房产租赁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应由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的法律及行政法规确认。税务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国家税法等行政法规所调整的范畴。出租方和承租方作为平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依合同约定税款的交纳方式,但不得对抗国家法规对纳税义务人的确认。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6:02
合同书上出现了手写与印刷两款内容不一致的条款,手写条款效力优于印刷条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6:03
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来说,应该甲方交纳。他得到租金,就是他得收入,他就得交税。他又手写让乙方交税,无非是想逃避。如果在签合同时已经说好你交税的话,他可以便宜点房租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5:59
从法律角度,手写的违反了税收法律,故是无效条款,你们可以商量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6:03
房屋的产权税及租赁税指的是甲方即出租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负(即房产税、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到租金开具发票产生的营业税及附加等);租赁期间内产生的费用及税金是指乙方租用产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税负(即产地装修、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两者是不一样的。而合同的印花税则是甲乙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