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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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8:17
我们都知道喝酒后是不能开车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可醉驾。那么,有些人在醉酒后就会选择找代驾或者选择乘坐出租车。既然喝了酒,不要乱发酒疯,害人害己。
网友咨询:
近日,深圳一男子酒后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发酒疯,坐在后排不停摇晃前排座椅,随后直接越过驾驶室,双臂勒住司机的颈部和头部。车辆行驶过程中,司机的眼鼻嘴一度被捂住。面对突然的袭击,司机吓得大喊,不断挣脱乘客的手,所幸最后及时将车辆停稳。而该男子仍不依不饶,并挑衅司机称“你别闹,我可以陪你玩,我是疯子。”该男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徐富强律师解答:
该男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司机谩骂并殴打(经鉴定为轻微伤),严重干扰车辆正常行驶,对公共安全造成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徐富强律师补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爆炸等罪并列规定在相同法条中,并且规定的相同的法定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