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4: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18:29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单位应尽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拥有特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用于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在关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交保险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社会保险法》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如果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就必须主动给员工交社保。如果并不想交的话,企业会让员工写一份承诺书表明不交保险是自己个人意愿,生病、受伤等,公司可以有理由拒绝承担费用。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但是需要区分具体情况。有些人不用购买保险: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
二、入职公司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新员工入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在一个月内,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还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