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企业责任与义务_百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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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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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9 17:07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外派劳务管理,由总包商(即对外签约单位)进行主导。根据规定,第四条明确总包商应自营或通过分包合同将部分工程及相应外派劳务整体转移给具备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强调,总包商不得将外派劳务单独或转包给第三方,同样,分包商也不得再将所承包的工程和劳务进行分包或转包。这确保了劳务管理的直接性和责任明确性。
第六条指出,总包商或分包商必须直接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和雇用合同》,禁止通过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募,保证了合同的合法性和劳务人员权益的保障。
第七条中,总包商和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明确各自在劳务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总包商对整个项目的外派劳务管理负总责,而分包商则需接受总包商的监管。
第八条规定,总包商和分包商必须遵循《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执行备用金制度,以保障外派过程中的财务安全。
第九条强调在派遣前,必须签订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和雇用合同》,并确保外派劳务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同工种标准,以保护劳务人员的权益。
第十条要求,总包商和分包商在出国前培训中,需全面、真实地介绍工作地点、条件和待遇,同时教育外派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冲突。
最后,第十一条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总包商和分包商需重视并及时处理外派劳务的反馈和合理需求,确保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维护良好的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