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的杂物被物业清理,业主能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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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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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0:24
有的业主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家放在楼道的鞋架、小孩玩具车、花盆等突然消失了,于是他们联系了物业,结果得知物业以清理楼道杂物为由将这些物品收走。
网友咨询:
楼道的杂物被物业清理,业主能否索赔?
律师解答:
楼道是共用区域,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楼道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业主和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在楼道里堆放杂物,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物业应该提前明确占道的物品归属,提醒业主清理自家物品,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组织人员私自进行清理的侵害了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物业公司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对于业主的损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该物品从表面上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堆放闲置物或垃圾,物业公司在正常履职情况下按照无主闲置物进行处理,是可以不赔偿的。
律师补充: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作为公民,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物业有责任保持楼道畅通,确保消防通道不被占用、堵塞或封闭。如有违反,物业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物业应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公正、合理、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