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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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19:17
四川省*对《四川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进行了修订,以增强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以下是主要的修改内容:
对于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若其单项合同估算价满足以下标准,将实施比选: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在50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设备、材料采购在100万元至30万元人民币之间。
比选被定义为比选人公开条件和要求,通过比较候选人的资质,按规定的程序选择中选人,这个过程被称为比选。
将“参选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并在多个条款中统一替换为这一术语。
在报名要求后增加“比选方式”内容,允许比选人邀请2-3名比选申请人或公开固定价格,随机抽取中选人。
删除了有关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的条款,仅保留*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直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消参与比选资格,且期限从2年至5年不等。
以上修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四川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将根据此次决定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四川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于2006 年1月14日以四川省*令第197号公布,根据2013年2月5日四川省*令第197-1号《四川省*关于修改〈四川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共35条,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