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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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2:02
劳动裁决成功后,用人单位未执行裁决注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履行判决书。
网友咨询: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该怎么办?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王君炜律师解答:
劳动裁决成功后,用人单位未执行裁决注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履行判决书。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劳动仲裁前股份公司已经注销的,当事人可以将公司权利义务的承继者或者有关责任人列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机构来作出裁决。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王君炜律师解析:
如果单位在仲裁过程中注销则可以变更或增加被申请人,请求有关责任人来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否则当事人可依法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2、劳动净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
综上所述,劳动裁决成功后,用人单位未执行裁决注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履行判决书。劳动裁决成功后,用人单位未执行裁决注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履行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王君炜律师简介
王君炜律师,副教授,法学博士。泉州市检察院检察听证员,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泉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已入选泉州市、洛江区、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五地涉案企业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