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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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9:49
每年的315晚会都会曝光很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要是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是可以去举报经营者或是生产者,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权。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那么,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如何收集证据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一、欺骗消费者该怎么处罚?
1、由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向哪些部门举报?
1、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
2、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发现,谁处理。所以说,如果在市场购买了掺假,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投诉技术监督部门。
3、消费者对不容易解决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一定要掌握一些维权的方式,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维权。当然,在维权之前要确定对方的行为确实是对自己构成了侵权才行。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