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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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0:31
法律主观:抵押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应当严格遵循无权法定原则。若抵押权根据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有违物权法定原则。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