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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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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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4:27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土地转让”及“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两个特定的罪名。
然而,若有人从事非法倒卖土地的活动,则会被视为触犯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关于此罪的立案门槛,规定如下:
如果行为人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情节严重者,便可予以立案侦查:
1、非法转卖或倒卖基本农田达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卖或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达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卖或倒卖其他土地达到二十亩以上的;
4、所获得的违法收益数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5、虽然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由于非法转卖或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
6、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4:24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土地转让”及“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两个特定的罪名。
然而,若有人从事非法倒卖土地的活动,则会被视为触犯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关于此罪的立案门槛,规定如下:
如果行为人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情节严重者,便可予以立案侦查:
1、非法转卖或倒卖基本农田达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卖或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达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卖或倒卖其他土地达到二十亩以上的;
4、所获得的违法收益数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5、虽然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由于非法转卖或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
6、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