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子到底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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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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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2:04
实践中,父母出资买房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很多都是父母对刚结婚没钱购房的年轻夫妻提供经济资助,帮助其买房生活。
网友咨询: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子到底属于谁?
律师解答: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父母为当事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除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购置房屋款项的情况之外,根据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规定,都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可见,(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家庭关系的特殊身份属性,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
律师补充:
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