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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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2:16
公司逐渐壮大,就会衍生出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分支。但是子公司和分公司却有着极大的不同之处,很多人都会将分公司和子公司混为一谈,那么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两者有哪些区别?
网友咨询: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两者有哪些区别?
江苏好佳律师事务所孟庆玲律师解答: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江苏好佳律师事务所孟庆玲律师解析: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1)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孟庆玲,女,1972年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法律硕士,做律师之前在行政执法部门工作,20余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养成了对法律的职业敏锐性,工作认真负责,以在法律框架下力争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