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担保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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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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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7:00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主要涉及担保的法律效力和责任分配。总则部分强调,担保必须合法,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或其他人,但国家机关和公益机构的担保无效。如果担保合同无效,责任和追偿有详细规定。
在保证合同方面,保证人对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的债务负有责任。连带保证人追偿失败后,按内部约定比例分担,无约定则平均承担。按份共同保证按份额追偿,保证合同通过签字或盖章成立。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特定期间的连续债权。一般保证人提供财产信息后可能部分免除责任,但特定情况下仍需负责。债权转让时,保证责任随之转移,且保证期间不中断,内容变更会影响责任。
保证责任的解释包括:新贷还旧贷时,不知情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欺诈或胁迫下的保证,债权人知情时按法规处理;债务人欺骗保证人时,保证人与债务人需连带赔偿。保证人追偿权诉讼时效从承担责任开始计算,破产时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抵押权解释了未建或在建房屋、违章建筑、权属证书未办理等情况下的抵押效力,以及抵押范围、共有财产抵押、抵押权不受查封影响等规则。
文章还详细描述了抵押权的实现、抵押物出租、转让、继承、抵押价值减少等事项,以及动产抵押、质权、留置权的顺序规则和行使条件。留置权、定金、其他担保问题、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担保责任以及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管辖等也都有明确规定。对于再审和适用条件,案件在一审或二审阶段,且解释公布后,适用担保法和本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7:03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主要涉及担保的法律效力和责任分配。总则部分强调,担保必须合法,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或其他人,但国家机关和公益机构的担保无效。如果担保合同无效,责任和追偿有详细规定。
在保证合同方面,保证人对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的债务负有责任。连带保证人追偿失败后,按内部约定比例分担,无约定则平均承担。按份共同保证按份额追偿,保证合同通过签字或盖章成立。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特定期间的连续债权。一般保证人提供财产信息后可能部分免除责任,但特定情况下仍需负责。债权转让时,保证责任随之转移,且保证期间不中断,内容变更会影响责任。
保证责任的解释包括:新贷还旧贷时,不知情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欺诈或胁迫下的保证,债权人知情时按法规处理;债务人欺骗保证人时,保证人与债务人需连带赔偿。保证人追偿权诉讼时效从承担责任开始计算,破产时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抵押权解释了未建或在建房屋、违章建筑、权属证书未办理等情况下的抵押效力,以及抵押范围、共有财产抵押、抵押权不受查封影响等规则。
文章还详细描述了抵押权的实现、抵押物出租、转让、继承、抵押价值减少等事项,以及动产抵押、质权、留置权的顺序规则和行使条件。留置权、定金、其他担保问题、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担保责任以及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管辖等也都有明确规定。对于再审和适用条件,案件在一审或二审阶段,且解释公布后,适用担保法和本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