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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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5:11
公司的成立需要有独立的财产,并且需要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如果公司经营不善,经全体股东同意或者达到解散条件的,可以解散。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一、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
1、实施主体不同。
(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机关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
(2)公司破产是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适用法律不同。
(1)公司解散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公司破产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是否可以重新恢复不同。
(1)中国目前暂无规定公司解散后还可以重新恢复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2)公司破产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经法院允许,可以恢复企业并整顿公司。
二、公司解散法律后果有哪些?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自此,即进入清算程序,公司便成为清算中公司。
2、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资合公司,股份的转让对于解散后的公司并不产生重大的利害关系,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解散属于公司消灭法人资格的原因之一,但实践中也要满足了解散的条件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导致公司消灭法人资格。《公司法》中就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定的规定,但要注意只有清算完成后,那么才会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