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审核内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3 10: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9:11
1. 法律分析:医疗和医技科室在推行新技术或新项目之前,需向医务处提交申报。只有获得准入,才能开始实施。
2. 准备开展新技术或新项目的科室需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三份,提交给医务处。申报表主要包括:
a. 新技术或新项目的详细信息;
b. 对新技术或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全面分析(包括合法性、伦理性、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可行性、需求、成本及效益);
c. 拟负责新技术或新项目的人员必须提供专业培训及考核通过的证明文件副本(对于独立开展项目的科室,至少有3名以上人员需满足此条件)。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2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视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若通过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则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无主营业地,则以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