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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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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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00:34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被雇人员在施工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的伤残、死亡,不管雇主有无过失,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减少施工企业法人的经济负担,施工企业法人可以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将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伤残、死亡而产生的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将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以减少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便于事故的及时处理。
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来确定的。建设工程中,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一般为1%;但是,也有的企业缴纳0.5%和2.0%等。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就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
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没交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上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在工地干活必须交工伤保险,公司没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中支付的赔偿款,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补缴工伤保险,缴纳一定数额的滞纳金,若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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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一、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工伤关于旧伤复发的条例内容是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存在旧伤复发的话,需要进行鉴定,然后对此进行工伤待遇的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当然,劳动者也有可能恢复劳动能力继续从事适合他的职业或工作。而这些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_丁伤保险提供的帮助,鉴于此,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拒绝治疗的。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实行工伤保险制度
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则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促使工伤职工积极医治,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消极地依靠社会救助。
3、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是指公民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而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后,收监执行刑罚进行改造。如果工伤职工被判刑收监执行,就丧失了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按照《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也就是说,劳改人员在其改造期间,其基本生活是得到国家保障的,所以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类似于旧伤复发,其实有些职工当初因为工伤事故就已经领取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了,像这种情况,即便是旧伤复发也不能再享受到其他任何的工伤待遇了。可是,并没有因为工伤退出工作岗位的,旧伤复发后理应享受相关待遇。
目前发生了工伤之后,涉及到相关的赔偿方面的问题是需要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后,就是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鉴定,这样才能够确定最终的赔偿的金额,同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日后如果存在工伤复发的话,还需要重新的进行认定,然后才能够做出最终的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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