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将常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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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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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 02:33
2018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 健康 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根据临床用药需求,自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自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方案》提出,加快提高上市药品质量。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仿制药按规定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坚持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仿制药。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细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
《方案》明确,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药品集中采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大对临床用药监管力度,2019年6月底前,制定《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考核管理办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订2019年~2023年行动计划,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强化药师在处方审核和药品调配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