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7: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6:2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各个处室职责分工明确,承担着不同的税务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首先,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行政管理和宣传协调,协助局长处理日常运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人事处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选拔与培训、以及工资福利事宜。他们负责职工的专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确保税务队伍的专业素质。
法制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是法律事务的中心,负责税务法规的执行和国际税务合作,涉及税收协定的实施以及涉外税务协调工作,维护了系统的法制秩序。
征收管理处的核心职责是落实税收征管法规,负责税务登记、账簿管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
计划会计处则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后勤支持部门。
税务检查处主要进行税务检查和相关举报工作,确保税收法规的严格执行。营业税、资源税等特定税种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分别负责各自的税种征收工作,而地方税管理处则涵盖了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多类地方税种的管理。
纳税评估处负责税收评估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通过税务函告和约谈工作,确保税收的公平征收。
档案处负责长期档案的保管和查阅,同时对业务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计划财务处负责系统的预算、财务、装备等管理工作,以及市局机关的财务核算,为决策提供支持。
研究室是政策研究和报告撰写的重要部门,负责综合业务报告、调研报告的起草,以及领导讲话稿的准备,是市地税系统战略规划的重要参与者。
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关注思想政治工作,制定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评,同时负责党群工作和机关的行政管理。
残保金管理处致力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并协调实施。
监察处作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审计,确保税务系统的廉洁公正。
根据国务院在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及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