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死亡后住院费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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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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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5:4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赔偿数额还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才能最终计算出来,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出具一份赔偿清单,这样也便于跟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另外还要要求单位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亡的认定,只有认定了才能享有工伤待遇,同时你们还可以针对肇事方按照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进行赔偿法律规定的数额和项目,这两种方式不排斥,可都主张的。
只要认定为工伤,医药费部分应该也是全额报销的。保险并不是只能报销一种,而是所有的保险报销不能超过实际的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定。而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报销范围的,因为死亡赔偿是给付型的,不是报销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