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猜测:“昆明牛人”孙小果逃出生天的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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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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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0:59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据传父母是当地警界人士。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当年*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后被保外就医,未实际执行刑罚。1997年11月,自称“昆明*老大”的孙小果还伙同他人对少女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致使张某某负重伤。孙小果案被列入《中国法律年鉴(1999)》的案例选编中,与之同列的其他案件还包括*与禇时健。在第843页记载着: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一条头版消息,将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上述报道称,*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经媒体报道,此次扫黑除恶被打掉的孙小果,就是21年前的“昆明恶霸”。
一审被判死刑10年后,他还于2008年10月27日申请专利。新闻刷屏后,很多人在吐槽司法*。相比于这个问题,我们倒是更有兴趣从技术角度来猜测:孙小果究竟是如何逃出生天的?先说明一下在孙小果被判死刑的1998年,对一个犯罪分子判处并执行死刑的整个流程。云南省高院与昆明市中院同城,如果没有迁过址,在地图上两院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1公里,开车五分钟。从云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判维持原判,到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再到昆明市中院接到命令,哪怕路上再拖延,相关人员再有意拖拉,恐怕最多拖上十天半个月。而且,二审维持原判,意味着孙小果一家的“影响力”还不足以撼动二审*。留给孙小果的时间,按天进入最后的倒计时。说到这个事件,有同事脱口而出:找人顶包,调换死囚!这种可能很快被我们否决了。因为从操作难度上说,这是hard模式:也许坐牢能找到愿意顶包的人,但面对死刑,谁能保证*顶在脑袋上时,那个顶包者还能心甘情愿呢?更何况,要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个与孙小果相似却又甘愿顶包的人,难上加难。而且,顶包者进出看守所也是个问题,会有很多目击证人;执行死刑时的重要流程之一就是验明正身,在场还有*派员监督,还要把相关材料上报最高院备案。这些都会留下太多痕迹与不确定因素,相关的经手人员更不会冒这种险。从操作难度上说,找人顶包的难度高于让*不判死刑,这种可能性不大。有这能耐,还不如让*不判死刑呢。还有同事细心地注意到,2008年孙小果的“申请专利”明显是为了减刑之用,如果孙小果已经找人顶包执行了自己的死刑,那根本没有必要减刑了。因此,找人顶包的可能被排除。我们还讨论了其他的可能:*拖着不执行死刑?也不可能,不执行案件就还没结,没结案相关人员就一定会被追究,而且同样有*监督着。二审维持原判,但是复核死刑时不同意?这也不可能。当时高级人民*的二审案件维持原判与核准死刑同步进行,在同一份二审裁判书的最后结论部分会同时注明“核准××××中级人民*对××犯×××判处死刑并剥夺*权利终身的判决”。别忘了那个2008年孙小果获得的专利,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重大立功!在最高人民*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在执行死刑时可以停止执行的法定情形,分别是:孙小果是男的不可能怀孕,裁判已经被二审*维持了也基本不可能有错,那剩下的选项自然就是唯一的可能:孙小果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或者有别的重大立功。同样是1998年,大概正是这个案件二审期间的4月6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规定,重大犯罪、重大案件“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贩卖*的案件,超过50克的量刑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而云南作为一个*案件频发省,在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以孙小果能够在94年第一次被判刑时就改户籍、保外就医的“能耐”,想弄点重大涉毒案件的“立功”,也是很容易的。然后在执行死刑前因为立功而减刑留命,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只要能活下来,继续减刑或者保外就医还不容易?这种做法不止是孙小果一个,前几年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也同样操作过: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二审期间,张海从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某处买到线索,随后用于“立功”,二审*因张海的立功情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将原审判决的15年改判为10年。当然,以上是我们从技术角度,对孙小果当年逃出生天的猜测,*仍要等督查组最终公布的调查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