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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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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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8:10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