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为何取销集资诈骗罪,有何觧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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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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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1:59
不知所云!不是取消集资诈骗罪,而是取消集资诈骗罪最高量刑为死刑!即现在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2:00
不是取消这个罪名,而是集资诈骗罪废除死刑。
集资诈骗罪在1979年刑法中并没有规定,1995年全国*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第八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1997年新刑法予以采纳,但具体罪名一直有争议,后来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将罪名定为集资诈骗罪。
其他诈骗罪都取消死刑,单独保留集资诈骗罪死刑,有维护现有金融*的需要,也有维稳的需要,判处死刑可以让受害人得到一些安慰。但对集资诈骗罪适用死刑,集资诈骗的行为并没有减少,可见单独靠死刑是不能遏制集资诈骗罪的,更重要是在刑罚之外进行改革。不判集资诈骗罪死刑,并不是说集资诈骗这种犯罪行为不严重,而是说尽量减少财产罪的死刑。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