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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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9:07
刑法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意识范畴,与客观行为相比具有抽象性和内隐性,难以被人们直接感知与把握。对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通常从两个方面即行为人的供述与行为人实施的客观行为进行综合判断。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责,也不能仅凭行为人的供述而主观归责,而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收集的证据材料全面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和实际生活逻辑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笔者收集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件及指导性案件中对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判定标准,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中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