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器监军器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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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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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7 02:27
古代中国曾设有专门的官署机构,名为军器监,其历史可以追溯至唐朝。武德初年即有此机构,但其设立和废置过程较为频繁。至开元三年(715),正式设置了军器监,主要负责兵器的制造和维护。十一年时,军器监被改为甲弩坊,隶属于少府。十六年,又重新设立,职责包括修理甲弩,并按时向武库交纳。军器监设有监官、丞等职位,下辖弩坊署和甲坊署等单位。
到了宋朝初期,兵器制造由三司胄案管理,未有专任*。到了熙宁六年(1073),胄案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军器监,由侍从官负责监事事务,并进行元丰年间的改制,增设了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务。军器监下设东西作坊,这些机构与各州都作院共同负责兵器、旗帜、军帐和物资的制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式进行,工匠的技艺水平直接影响赏罚。另外,作坊物料库负责铁锡、羽箭、油漆等材料的收纳,皮角库则负责皮革和筋角的储备,以支持作坊运营。
南宋初期,成立了御前军器所,进一步扩展了兵器制造的管理。建炎三年(1129),军器监与工部合并,都作院并入军器所。此后,官署设置有所调整。到了南宋后期,兵器制造主要由工部军器所负责,军器监的事务相对减少,逐渐转变为培养人才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