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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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7:04
在厦门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是3488元,最多是17,442元,厦门市当地社保局已经提前公布了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及社保的缴费比例,员工可以自行登录社保局的网站或者到社保局详细查询,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的。一、厦门医社保基数是多少?
厦门医社保基数的下限是3488元,上限是17442元。
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决定的,计算用人单位以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实际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实际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按照实际情况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实际缴费基数。
二、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事实上,社保的缴费基数是一回事,但是,有些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可能还不到3488元,所以,员工只能根据厦门市政府部门规定的社保缴费比例,再结合本人的实际工资,计算本人要缴纳的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