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劳动法的高手帮帮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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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21:57
劳动法不熟,但新学了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生效)
说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看看对你有没有帮助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你没有看过劳动合同,并且你手里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
第二,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资金进行培训或者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不允许劳动合同内规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款。
第三、不知道你的签订的合同是多长期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试用期内劳动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一个程序问题,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新的劳动合同法基本上是对劳动法的细化,规定了以前劳动法没有规定的东西,可以看成劳动法的一个延深,现在法律已经颁布,但虽然没有效力,但是如果你的案子到了仲裁或者*那里,估计仲裁或者*也会本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对你的案件进行审理的
还有,如果你不想走司法程序的话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况,相信他们是会帮助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