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铿走私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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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1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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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1 22:45
黄铿,原籍广东廉江县附城新屋仔,这个不守法纪的恶棍利用其村地理位置的便利——作为粤桂交通的关键节点,见机行事,勾结不法分子,组织起了一个武装走私集团。他们采用暴力手段,抗拒检查,将其他私货帮派排挤在外,肆意掠夺,逐渐壮大,成为一方走私势力的头目。
1940年,黄铿与廉江县长邹武、第七行政督察专员邓挥以及邓龙光的父亲邓秀川(邓龙光背景)结盟,得到了他们的庇护,走私活动更加猖獗。邹武甚至让黄铿担任了廉江县政府自卫队队长,为其走私活动提供了官方许可,使其团伙被戏称为“注册土匪”。在廉江县城,黄铿修建了一座名为“石岗酒店”的建筑,既是走私活动的据点,也是非法交易的场所,充斥着赌博、嫖娼等恶习。
有了国民党军政人员和地方恶霸的支持,黄铿的武装力量不断壮大,到1941年已发展至四五百人,他们白天是官方人员,夜晚则执行走私护送任务。他还与广州湾的戴朝恩相互勾结,掌控了廉江、遂溪及广州湾的私货通道。他们的走私活动规模惊人,每次行动前公开召集私货,队伍多达数千人,包括货物、护送人员和管理人员,规模浩大,声势惊人。出口的物资主要是被禁运的如黄金、白银等贵重物品,以及粮食和矿产,价值高达千万港元。一些船只如许爱舟的“大宝石”轮船,专门运输军用物资和海外走私物资。
广州湾的商店与黄铿、戴朝恩集团的交易频繁,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关系。这种公开且嚣张的走私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