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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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2 00:39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商品房交易行为越来越普遍与广泛,随之而来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也层出不穷。其中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产证尤为显著,那么逾期交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逾期交房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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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逾期交房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确认开发商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同时支付违约金。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受损失,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析:
《认购协议书》的价值在于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卖合同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商谈和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即开发商并不具有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事实上无法与购房人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将认购的房屋卖给第三人、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导致无法正常开发建设等,则应当视为开发商违约,应当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但购房人若依据《合同法》第113条,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对于可得利益的损失,购房人不应当主张赔偿。因为《认购协议书》签订时尚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郝振杰,执业证号:14101201610739868,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代理交通事故人伤车损、人身保险寿险、银行、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争议、经济合同、工程、民间借贷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