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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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5:20
在2004年末的全国经济普查中,我国的经济主体活跃度显著。据统计,共有516.9万个法人单位从事第二、三产业,其中企业法人单位数量最多,达到325万个,占总数的62.9%。机关、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分别占17.4%、2.0%和17.7%。在产业活动单位方面,第二产业有167.5万个,占24.6%,第三产业则占据了75.4%的份额。个体经营户总数为3921.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占15.0%,第三产业占比高达85.0%。
与2001年相比,企业法人单位总数增长了7.4%,其中私营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增长最为显著。私营企业从198.2万个增加到61.0万个,增长了49.7%,而其他内资企业也增长了66.5%。同时,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数量有所下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增长相对较慢。
经济活动的地域分布上,东部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分别占比56.3%和52.5%,其次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在法人单位数量上名列前茅,而个体经营户最多的前五个地区则依次是山东、河南、浙江、广东和河北。
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国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私营经济和内资企业的发展势头强劲,而东部地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依然稳固。这为后续的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200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2004年度的资料。是为了全面掌握中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而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