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两高公告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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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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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3 15: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在2011年4月2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0次会议和2011年4月13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0次会议上通过。该规定于2011年4月27日正式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此补充规定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罪名进行进一步明确与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对于那些关注和关注此法律动态的读者,此公告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法律体系在持续发展与优化过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研究了社会治安状况和犯罪活动的新特征,对原有的罪名进行了重新审视与调整,力求在法律的框架下,更精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一补充规定不仅丰富了刑法体系,也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的属性,确保了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自2011年5月1日起,所有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将依据此补充规定确定罪名,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与刑罚适用。这一规定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公众而言,了解这一补充规定的内容,有助于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遵守法律,预防犯罪,同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得到更加准确的法律指导与支持。
总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的公布与施行,是中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与进步的体现。它不仅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更为细致、全面的法律依据,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好的法律服务与保护。通过这一补充规定,法律不仅成为了维护社会正义的工具,也成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