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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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3:19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是否需要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坐牢,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是情况不严重的话,医疗机构本身只需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责任,若是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那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坐牢吗?
要视情况而定,严重的是要坐牢的。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发生了医疗事故的,那么就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之后才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的告知义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1、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2、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3、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三、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四、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可以进行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