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住宅改成商铺,需要经过其他业主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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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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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4:03
一般居住性住宅,要求各户之间使用房屋不能影响他人使用,如果将自己房屋改为商铺,人流量增大,必然会对其他房屋使用人造成影响。
网友咨询:
把住宅改成商铺,需要经过其他业主同意吗?
律师解答:
需要。
首先,对于居住性质的住宅一般是不能改成商铺的,更改房屋用途需要备案批准,其他可以向工商局和住建局投诉。其次,其行为影响使用房屋的,可以就噪音扰民以及气味的问题起诉维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由于这是可以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充分尊重相邻权的一种具体表现,所以如果相关的业主不同意,那么即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没有禁止,也不能将住宅改作商用。
律师补充: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住宅要改商铺需要:
1、符合房屋使用安全及城市规划要求。
2、沿街底层住宅。
3、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也不会影响到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物的保护。
4、不会造成居住使用困难。
5、必须有使用人、相邻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
6、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需要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