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三章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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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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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0:52
株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保障对象的资格条件。首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以户为单位,申请人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工作或居住。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担任申请人,成员间需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同时,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年收入和财产状况需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不得重复参与申请,已享受过公有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也不符合条件。此外,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住房困难和保障面积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变化动态调整,由市政府和县市政府每年公布一次。
家庭收入和财产的计算涉及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多个方面,需要单位或社保机构出具证明。家庭财产则包括现金、存款、投资资产、实物资产和债权资产等,家庭住房则需合并计算,具体保障面积由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包括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补贴或配租的面积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和标准来确定。补贴或租金的计算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市场租金等因素。对于特殊情况的家庭,如孤寡老人、军烈属等,优先提供实物配租或给予租金减免。
对于现有住房未达到保障面积的家庭,他们可以退出原住房,按照无房户标准进行保障,私有住房也可由政府回购或代管。这样的政策旨在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0:49
株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保障对象的资格条件。首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以户为单位,申请人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工作或居住。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担任申请人,成员间需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同时,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年收入和财产状况需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不得重复参与申请,已享受过公有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也不符合条件。此外,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住房困难和保障面积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变化动态调整,由市政府和县市政府每年公布一次。
家庭收入和财产的计算涉及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多个方面,需要单位或社保机构出具证明。家庭财产则包括现金、存款、投资资产、实物资产和债权资产等,家庭住房则需合并计算,具体保障面积由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包括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补贴或配租的面积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和标准来确定。补贴或租金的计算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市场租金等因素。对于特殊情况的家庭,如孤寡老人、军烈属等,优先提供实物配租或给予租金减免。
对于现有住房未达到保障面积的家庭,他们可以退出原住房,按照无房户标准进行保障,私有住房也可由政府回购或代管。这样的政策旨在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