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把同学眼睛不小心伤了如果打官司我们能负多少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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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11:27
侵权行为要依据过错来划分责任,如果受害人自身没有过错,要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承担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11:26
还以为你要问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你儿子在学校惹是生非,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当然要负责。如果意外事故是你儿子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那么后续医疗等费用都有你监护人来赔偿。如果你认为学校有责任的,也可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